於網站上看到網友讀過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有一些心得及討論。
很巧我也讀過。有這機會正反兩方的想法及意見探討,是讓讀者有思辯的機會。不會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
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8)? -- 盲點何在?
有核不可Q25“沒有核電,電價會上漲?”真是大哉問。但彭教授在書中將核能發電成本與火力發電成本比較時,總是與相對低廉的燃煤發電比較,從不與極為昂貴的燃氣發電比較。個人毋寧相幸彭教授應非故意,而是思慮上出現了“盲點”。
==>燃煤相較天燃氣產生較多的碳。當然也可以與天燃氣比。前提是台電的核四的成本真的可以參考嗎? 『台電回應陳謨星教授「台電所言核能成本僅是燃料成本」之說明』文中第一段提到了『101年燃煤發電成本1.64元/度』及第二段提到了『以2015年完工運轉之燃煤電廠發電成本約2.5元/度』來看,到底要用那個數字來看?也可以看出新舊燃煤電廠成本不一致,這是合理的。Q25以台電的資料,還有以新的燃煤電廠與同期核四相比,應是好的比較。
有核不可第四章彭教授大量引用了國科會報告,國科會報告是以麥肯錫報告為藍本。國科會原先委託麥肯錫研究時,重點在於研討台灣“減碳潛力”,核能根本不是其研究重點。這些以研討減碳潛力為主的研究,都不約而同的以未來碳排量極大化作為“一切如常”("Business As Usual, BAU")的碳排基準。因為在開始假設未來碳排極大,才能彰顯其研究“發現”了許多功效強大的減碳手段。這種手法經常出現,不必大驚小怪。不但一般研究報告有此現象,就是國際間提交的減碳承諾也無不如此。
麥肯錫報告(2011年版)中一再將其BAU假設條件與環保署的NAMA (Nationally Appropriate Mitigation Action),「國家適當減緩行動」之假設條件作比較。其實兩者半斤八兩,都是以極大化未來碳排作為基準,來彰顯減碳績效。環保署這種作法也無可厚非,國際間爾虞我詐,各國無不以極大化BAU碳排為基礎來彰顯本國的減碳努力,希望在國際談判時為國家爭取最大利益。
在此僅舉一例說明國際談判無不以國家利益為優先考量: 京都議定書在'97年通過,但其減碳基準年定為'90年,這對歐盟及前蘇聯集團極為有利,在其堅持而美日憤憤不平下通過的,本人在“能源與氣候的迷思“一書中有詳細解說。
言歸正傳,麥肯錫報告既然要將BAU之未來碳排極大化,其假設條件就是“燃煤極大化”。
國科會(麥肯錫)報告對電力BAU有三個假設:
1.既有核電廠除役,核四不商轉。
2.再生能源及天然氣維持在2011年的裝置容量。
3.增加燃煤電廠,以填補電力不足的缺口。
這三個條件都與現實不符,核電情形大家較為了解,不再贅敍。以火電而言,目前台電正在加緊興建位於通霄3部90萬瓩的燃氣機組(裝置容量與核四2部機相當),何以假設未來天然氣裝置容量維持在2011年?再生能源也是一樣,政府年年大力補助增設風電與太陽能,所謂維持在2011年裝置容量只能騙騙外行人。第3個條件,所謂“增加燃煤機組”以填補電力不足的缺口根本是完全與現實不符的假設。
就說第一點,現在日本從去年九月到現在都是『零核』。與現實不符? 陳寫此文是在1/9日。應該不會不知這點。
第二點,實在看不出陳想表達什麼?天燃氣及再生能源容量會提高?
第三點,在彭書也看不出他有表達出『增加燃煤電廠』的說法。
但十分不幸,並非電力專業的彭教授可能真為這種假設誤導而產生了盲點,以為核四不建將會以低廉的燃煤機組取代,得到不建核四,電價上漲有限的結論。
今日台灣政府能源政策的兩大支柱除“緩步減核”外就是“節能減碳”。前者核電蓋不成,後者煤電蓋不成,逼出了一個“燃氣最大化”政策。核四不建,最有可能取代核四的就是燃氣電廠。大家如不健忘,應該還記得,數月前不是有反核人士建議廢核四而在原址改建燃氣電廠嗎?以燃氣取代核能每年發電成本差價至少350億元。彭教授以燃煤取代核四的假設,得到不建核四電價所差無幾的結論有極大的盲點。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