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網站上看到網友讀過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有一些心得及討論。很巧我也讀過。有這機會正反兩方的想法及意見探討,是讓讀者有思辯的機會。不會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
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2) – 減碳單價300美元?
上篇談及麥肯錫減量成本曲線極易造成誤導,本文進一步討論。
下圖為麥肯錫報告中 "2025年台灣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
該圖可分成兩部分,圖右方減碳成本為正,圖左方減碳成本為負。
本篇先討論減碳成本為正的部份。
個人讀到這段,大吃一驚。"每公噸300美金"是能源界無人敢引用的數字,何以彭教授輕易接受?
==>彭書指出『若減碳技術全部被採用的話』,當然這或許需要一些時間。觀察世界驅勢,再生能源的發展應用都是年年的增長。
此處陳是懷疑彭不該以此數據為參考。
減碳成本每公噸300美元等於每公斤9元台幣。以燃煤、燃氣發每度電碳排分別為0.95公斤及0.41公斤計算(麥肯錫報告中數字),等於燃煤、燃氣每度電成本由1.64元及3.27元(台電2012數據)暴增為10.19元及6.96元。
==>若以以數據來看,燃氣的『成本』相較燃煤就省了許多。
問題來了,『成本』是怎麼定義?碳排放的成本是過去沒有被考慮的。
目前的碳排放成本可以完全代表我們的環境成本?
麥肯錫何以很率性的以"每公噸300美元"作為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的計算基礎令人不解。
麥肯錫報告中也承認"如果"全世界在2030年容忍的單位減碳成本上限是60歐元/tCO2e ….2030年全球總減碳潛力可達38億公噸左右。
60歐元約為80美元,基準年2030年也較2025年晚了5年,麥肯錫在計算全球減碳潛力時使用2030年減碳單價80美元為基準,何以在為台灣政府進行減量計算時以2025年減碳單價300美元為基準?
麥肯錫報告中僅含糊以"減量情境包含了所有減量成本低於300美元/tCO2e的減量技術手段"一語帶過,並未解釋何選用300美元而非其他數字。
個人與能源界人士討論該報告時,無人認為2025年單位減量成本300美元可行,對該報告多抱著"有此一說,姑妄聽之" 的態度。
彭教授並非能源專業人士,可能不十分了解"每公噸300美元"是極不合理的數字,對麥肯錫的數字竟然毫無警覺的照單全收。
大家一定很好奇減碳到底每公噸成本多少較為合理?
==> OK,重點來了,到底多少陳才覺得合理?
下圖為歐盟碳交易市場過去八年碳價的曲線。
碳價由'05-'08年的30歐元於'09-'11降為20歐元,'12降為10歐元,目前降為5歐元(7美元)。當然7美元碳價是因為歐盟分配碳權過於大方所造成,可能失之過低,未必合理。
==>陳也述說了降低是歐盟分配碳權的問題。
耶魯大學諾德豪斯教授(William Nordhaus)被尊為氣候變化經濟學之父,是"氣侯變化與經濟分析"DICE模型(Dynamic Integrate Model of Climate & Energy)的創建者。諾德豪斯教授認為每噸碳價30美元(約台幣900元)是較為合理的數字。個人在計算以火電取代核電成本也是不過以每噸碳價台幣500元為計算基礎。麥肯錫每噸300美元較諾式建議的數字高了10倍,較個人採用的數字高了近20倍。
==>即使是用斯諾豪德教授『建議』的價格來算。至2025年減少的金額有108.675億美元。此點陳也不該忽略才是。且爬梳相關諾德豪斯教授的論述,應該更能了解他的想法。請見“氣候賭場”需要謹慎“駕駛”一文。
以下是文章截取。
『碳排放是一種消極的全球外部效應。我們不清楚這種外部效應的成本是多少,但我們非常確信一定大於零。外部效應不會自我解決。在沒有有效的個人財產權的情況下,它們需要政府行動,在氣候問題上也就是將近200個國家政府的行動。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所有國家就碳排放價格達成協議。然後每一個國家都會徵稅:諾德豪斯教授建議價格應該是每噸碳25美元。徵得的稅收由本國保留。協商只能是圍繞價格。與此同時,高收入國家將專註於相關新技術的研發,並確保新興和發展中國家能夠以低成本獲得最佳的技術。他們為什麽應該這麽做呢?答案是:低碳的大氣環境符合全球公共利益。
現在來看,根本無法以樂觀的態度去期待這樣的事會發生。部分原因是,這必須簽署長期的全球性協議。這又進一步提出了代內和代際平等的難題。但相關努力可能失敗還因為,懷疑論者(成功)在知識界攪局,以及相關利益集團做出可以理解的抵抗。一些行業,包括電力行業和能源密集行業,將發出抱怨。但這些抱怨必須放在大局中來看。十年來,政治力量強大的美國煤炭業失去的就業崗位可能達到4萬個。但與2008年來美國就業市場的情況相比,這個數字很小。
除此之外,普通民眾擔憂,如果不能免費向大氣中排放碳,他們的境況就會更差,這點是可以理解的。同樣清楚的事實是,低碳能源供應依然比較昂貴,一些技術還沒有在有意義的規模上得到證實。此外,如果採取大的舉措就必須提高脫碳率。這不會是自發的,它需要推動。
提高碳排放價格,加上支持基礎研究,應該能夠產生這樣的推動力。幸運的是,證據表明目前家庭和公司還沒有做到優化能源使用,要麽是因為無知,要麽是因為惰性。因此,碳排放價格的提高和嚴格的監管,甚至可能帶來一些可口的免費午餐:碳排放降低而不損失經濟產出。 』
若以較為全球能源界接受的每公噸30美元為基準檢視麥肯錫2025年台灣減量成本曲線,其減碳潛力(圖右方成本為正部份)立即由0.68億噸降約0.08億公噸。
麥肯錫數字是不宜毫無批判檢視就照單全收的。
==>陳的論述,以單單數字來看,而這數字背後,是不是合理也是值得思考。在這崩壞的時代,是不是該留些buffer?
下篇將討論麥肯錫減量成本曲線左方負成本部份,這部分問題更大,敬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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