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

冊紹介--實用台語會話/徐浩輝/1958

Lán想欲了解過去台語ê影跡,所致,學俊州兄去網路標冊!Bat聽in講時到轉去ê時,一定ài chhòng 1 ê 台語文ê 紀念館(歷史館,文化館…紀錄館,名soah bōe記--tit),總--是,lán有感動。
是講i 有上帝ê 引chhōa,我lah? 有--ê是對中國黨ê bōe爽!Ah,mài 講he gō͘-sì-saⁿ,當作是興趣,未來將母語傳落去,lán 嘉義文學獎獎金the̍h來開落--去!

1958年11月初版,時間性特別,所以標落來,會使看見koh有薄淡仔日文發音對照,不過後壁攏注音,彼時玉山koh叫新高山,中國人可能袂赴改,咱peh山人有注意著!後來再版毋知有改無?當然,支那毒素ui二二八後開始湠,出台語冊是政治e因素?

心內濟濟問題向望以後ta̍uh-ta̍uh-á來chhōe 答案,ah-sī網路頂有前輩有答案ah?請來解破1下。勞力。


總共1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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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4月2日設立「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簡稱國語會)推行國語運動。

1946年開始即開設「國語廣播敎學」,田培林責成魏建功和何容把北平三日刊的《國語小報》遷移臺灣,改為日刊。《國語小報》也就是後來的《國語日報》。

1947年二二八事件。

1951年7月10日教育廳令各級學校應以國語教學,嚴禁方言,教師和學生之間談話都必須用國語。聘請教員時,應考慮其國語程度﹐如國語程度太差者,不予聘用。此後,更三令五申,強調此項政策。

1952年11月28日有《台灣省國民學校加強國語教育辦法》,責成校長監督、考核之責;


==> 1958初版
1963年7月22日教育廳再頒《台灣省公私立小學加強推行國語注意事項》,此一命令最重要在於推行國語成為校長考核教師年終考績之一,而學生說不說國語,也影響到其操行成績。各級學校師生必須隨時隨地使用國語;學生違犯者依獎懲辦法處理。

==> 1963再版


1966年,日語在台灣的影響力已大幅減弱。

1972年起,政府更規定電視台的台語電視播放時間不能超過一小時,且當年的第一屆國大代表提議政府制定《國語推行法》。

1975年台語白話字聖經被沒收。

1976年立《廣播電視法》公佈,第22條規定,「電臺對國內廣播播音語言應以國語為主,方言應逐年減少;其所應佔比率,由新聞局視實際需要定之」。

==> 1977再版
1983年4月,《語文法》起草小組以「切實推行國語,保持固有國字,以防簡防濫」為宗旨,著手草擬《語文法》。

1985年12月公佈,規定在會議、公務、三人以上場合、各級學校以及大眾媒體中應以國語文行之,第二次違反者罰3000 - 10000元罰鍰,連犯得連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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