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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23日 星期日

回覆陳立誠『彭明輝“有核不可?”(3) - 減碳又省錢?』

於網站上看到網友讀過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有一些心得及討論。很巧我也讀過。有這機會正反兩方的想法及意見探討,是讓讀者有思辯的機會。不會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


回覆陳立誠『彭明輝“有核不可?”(3) - 減碳又省錢?



上篇討論了麥肯錫2025年減量成本曲線右方減量成本為正部分,本篇進一步討論該曲線左方減量成本為負的部分。

為方便讀者,將該圖再次轉載於下:


減碳是要花大錢的(成本為正),這是大家能了解的比方說再生能源發電(風力、太陽能)較火力發電成本為高,但為無碳能源,為了減碳使用再生能源發電就是減碳成本為正的明顯例子。

但減碳成本為負,表示減碳還省錢,這不是太美妙嗎?麥肯錫曲線中減碳成本為負的在其總減碳潛力1.68億噸中竟佔了1.01億噸,減去核能減碳0.43億噸表示台灣還有0.58億噸(5800萬噸)的減量方式是省錢的,其潛力比核電減碳能力還大。

世界上真有這麼美的事嗎?

==>這有點像過去有人說不可能登入月球一樣。但現在就是可以登入了。

上篇提到有氣候變化經濟學之父之稱的耶魯大學諾德豪教授對減碳成本為負的說法就不以為然。

=> 以上說法以偏概全。也在上篇有些澄清。

且爬梳相關諾德豪斯教授的論述,應該更能了解他的想法。請見“氣候賭場”需要謹慎“駕駛”一文。
以下是文章截取。

碳排放是一種消極的全球外部效應。我們不清楚這種外部效應的成本是多少,但我們非常確信一定大於零。外部效應不會自我解決。在沒有有效的個人財產權的情況下,它們需要政府行動,在氣候問題上也就是將近200個國家政府的行動。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所有國家就碳排放價格達成協議。然後每一個國家都會徵稅:諾德豪斯教授建議價格應該是每噸碳25美元。徵得的稅收由本國保留。協商只能是圍繞價格。與此同時,高收入國家將專註於相關新技術的研發,並確保新興和發展中國家能夠以低成本獲得最佳的技術。他們為什麽應該這麽做呢?答案是:低碳的大氣環境符合全球公共利益。
現在來看,根本無法以樂觀的態度去期待這樣的事會發生。部分原因是,這必須簽署長期的全球性協議。這又進一步提出了代內和代際平等的難題。但相關努力可能失敗還因為,懷疑論者(成功)在知識界攪局,以及相關利益集團做出可以理解的抵抗。一些行業,包括電力行業和能源密集行業,將發出抱怨。但這些抱怨必須放在大局中來看。十年來,政治力量強大的美國煤炭業失去的就業崗位可能達到4萬個。但與2008年來美國就業市場的情況相比,這個數字很小。
除此之外,普通民眾擔憂,如果不能免費向大氣中排放碳,他們的境況就會更差,這點是可以理解的。同樣清楚的事實是,低碳能源供應依然比較昂貴,一些技術還沒有在有意義的規模上得到證實。此外,如果採取大的舉措就必須提高脫碳率。這不會是自發的,它需要推動。
提高碳排放價格,加上支持基礎研究,應該能夠產生這樣的推動力。幸運的是,證據表明目前家庭和公司還沒有做到優化能源使用,要麽是因為無知,要麽是因為惰性。因此,碳排放價格的提高和嚴格的監管,甚至可能帶來一些可口的免費午餐:碳排放降低而不損失經濟產出。 』

他指出在經濟模型從來不採用所謂"負成本"的觀念,因為經濟學者認為如果真有所謂"負成本"的措施不必等到政策鼓勵,世人老早自行採用。像麥肯錫報告所謂的"負成本"措施必然有其滯礙難行之處。

不只在台灣,應用在全世界許多國家的麥肯錫減量曲線都列出大量"負成本"的措施但既然是負成本,為何全球各國不立即大力推動?台灣政府委託麥肯錫研究其實較晚,麥肯錫早期研究的國家(如美國),今日再度檢視,所謂"負成本"的措施仍佔極大比例,多年來並未減少,原因何在?

==>基本上,很多節能減碳措施都與政府政策推行有關,教育宣導。 這怎可把所有的成因推給『投資』,『成本』等因素。

這些措施滯礙難行的原因很多,在此僅舉一例所謂負成本是指如果採用這措施,以"全生命週期"(Life Cycle)計算是省錢的。但這類負成本措施多半有一個特性,開頭必須投資的固定成本極高,但變動成本較低,以全生週期計算採取該措施的總正本低於不作為的成本。但問題在於許多民眾或產業根本無力或無意在開頭就拿出一大筆經費進行所謂"負成本"的投資。

==>筆者認為許多節能方式並不需要多大的成本。所欠缺的是給民眾一個方向,還有剔除根深蒂固一些較耗能生產方式。

在麥肯錫曲線中,住宅改用LED燈及節能家電,由"全生命週期"而言都是效益極佳的"負成本"措施,但為何全球家庭(不只台灣美、日、歐也一樣)並未馬上全部改用LED燈及節能家電? 主要原因就在於LED燈及節能家電比一般燈泡及家電都貴上許多,全球民眾都遲疑於採行這些"負成本"措施。

工商界的情況也十分類似,因為一開始花大筆投資恐會影響公司現金流量,而現金流量是公司經營者最關切的指標之一,所以CEO們對"負成本"措施也並不熱衷。

==>這段話可與過去台達電鄭崇華說使用LED為公司省下了多少錢比較。

使用LED也的的確確可以幫助企業省了不少的成本。隨便Google一下都有。

並未普及乃是政府政策方面宣導不彰。筆者試問陳立誠先生,你家用LED了嗎?


以台灣而言,麥肯錫曲線中除核能外之負成本0.58億噸到底是否合理?

本人在"可持續發展”的省思"一文中曾引用工總報告,工總表示2004年到2011年的7年間,全國工業共執行了4039件減碳措施,7年來共減碳743公噸(0.08億公噸)

茲假設工總的0.08億公噸中有一半是"負成本",一半是"正成本",則7年減碳負成本部分約0.04億噸麥肯錫報告是2011年完成,到2025年共14年,吾人或或可假設工業界14年採行的"負成本"措施減碳可較7年時間倍增而達0.08億噸若再加上家庭與服務業可能採行的"負成本"措施,0.1億噸(1000萬噸)可能是一個較不離譜的數字 

上篇提及若以每噸減碳成本30美元來檢視麥肯錫報告,其正成本部分減碳潛力為0.08億公噸,再加上負成本的減碳潛力0.1億公噸,表示除核電外,2025年全國其他措施減碳總潛力約為0.18億公噸(1800萬噸)

核電十分特別,倒真的是一個負成本的減碳方式。核能與再生能源同為無碳能源,但與再生能源不同,核能較火電來的便宜。核電與其他負成本減碳方式最大的不同在於其固定成本已支出,不但核一至核三早已折舊完畢,核四的固定成本也幾已全數支付。所以沒有像其他“負成本措施因固定成本高而尚未推動的現象。

==>推動問題,是在於政府。並不在於彭。陳之言論是在人民,還是政府?

當然政府大力擁核是不表自明的。

此外個人認為麥肯錫報告指出核四減碳潛力為0.17億公噸,核電延役減碳潛力為0.26億公噸也應重新評估。現有電廠發電度數為核四2倍。若核四減碳潛力為0.17億公噸則核電延役減碳潛力為0.34億公噸。

在此作一驗算:目前核電每年發電約400億度,麥肯錫報告假設核電除役將由燃煤取代,則核電延役可減碳0.38億噸(依燃煤碳排為0.95公斤計算)

保守估計核電減碳潛力(核四加延役)至少0.5億公噸(5000萬噸),彭教授完全採信麥肯錫報告數字,認為核電的減碳貢獻只有31%(0.45億噸/1.44億噸)(彭書P.146)但經仔細分析,核電減碳佔了全部減碳潛力的73%(0.5億噸/0.68億噸),是單一最有效的減碳措施,這也正是國內能源界的共識

=>問題是我們該相信『國內能源界』嗎?台電,原能會?看來看去國內的『能源界』是井底之蛙。與國際無法接軌。

且所謂的『節碳』也只有在核反應那一瞬時是沒有『碳』生產。

看一下過去核災歷史,災後的處理,每一項都不『節能』而且還『傷人』。

彭教授在書中一再指出,停建核四,甚至廢核,都不影響政府的"減碳目標""減碳承諾"是完全與事實不符的錯誤認知。說更白一些台灣沒有任何減碳措施可以填補因廢核所造成的"減碳"缺口。

==>台灣沒有任何減碳措施。這問題是在誰?陳此言,是在怪彭明輝?彭教授是以手上資料及所假設情況來說明『這是可能的』。而陳想表達的是『這是不可能』的。若以辯論來看,陳的言論實在是可笑。為什麼?因為他的許多數字也是『假設』。並沒有提供新的證據。

麥肯錫報告中,低估核電延役減碳數字最可能原因是核三廠2號機2025年底才除役,該報告只估算5部機組減碳潛力而非6部機組。本文計算基於6部機組全部除役的減碳量,以顯示核電延役之總效益。

2014年2月7日 星期五

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2) – 減碳單價300美元?

於網站上看到網友讀過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有一些心得及討論。很巧我也讀過。有這機會正反兩方的想法及意見探討,是讓讀者有思辯的機會。不會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

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2) – 減碳單價300美元?


上篇談及麥肯錫減量成本曲線極易造成誤導,本文進一步討論。

下圖為麥肯錫報告中 "2025年台灣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


該圖可分成兩部分,圖右方減碳成本為正圖左方減碳成本為負。

本篇先討論減碳成本為正的部份。

彭書中說:如果單位成本在每公噸300美元以下的減碳技術全部被採用的話,2025年時,台灣的減碳潛力是1.44億噸(彭書P.146)

個人讀到這段,大吃一驚。"每公噸300美金"是能源界無人敢引用的數字,何以彭教授輕易接受?

==>彭書指出『若減碳技術全部被採用的話』,當然這或許需要一些時間。觀察世界驅勢,再生能源的發展應用都是年年的增長。
此處陳是懷疑彭不該以此數據為參考。 

減碳成本每公噸300美元等於每公斤9元台幣。以燃煤、燃氣發每度電碳排分別為0.95公斤及0.41公斤計算(麥肯錫報告中數字),等於燃煤、燃氣每度電成本由1.64元及3.27(台電2012數據)暴增為10.19元及6.96元。

==>若以以數據來看,燃氣的『成本』相較燃煤就省了許多。

問題來了,『成本』是怎麼定義?碳排放的成本是過去沒有被考慮的。

目前的碳排放成本可以完全代表我們的環境成本?

麥肯錫何以很率性的以"每公噸300美元"作為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的計算基礎令人不解。

麥肯錫報告中也承認"如果"全世界在2030年容忍的單位減碳成本上限是60歐元/tCO2e ….2030年全球總減碳潛力可達38億公噸左右。

60歐元約為80美元,基準年2030年也較2025年晚了5年,麥肯錫在計算全球減碳潛力時使用2030年減碳單價80美元為基準,何以在為台灣政府進行減量計算時以2025年減碳單價300美元為基準?

麥肯錫報告中僅含糊以"減量情境包含了所有減量成本低於300美元/tCO2e的減量技術手段"一語帶過,並未解釋何選用300美元而非其他數字。

個人與能源界人士討論該報告時,無人認為2025年單位減量成本300美元可行,對該報告多抱著"有此一說,姑妄聽之的態度。

彭教授並非能源專業人士,可能不十分了解"每公噸300美元"是極不合理的數字,對麥肯錫的數字竟然毫無警覺的照單全收。

大家一定很好奇減碳到底每公噸成本多少較為合理?

==> OK,重點來了,到底多少陳才覺得合理?

下圖為歐盟碳交易市場過去八年碳價的曲線。



碳價由'05-'08年的30歐元於'09-'11降為20歐元,'12降為10歐元,目前降為5歐元(7美元)。當然7美元碳價是因為歐盟分配碳權過於大方所造成,可能失之過低,未必合理。

==>陳也述說了降低是歐盟分配碳權的問題。

耶魯大學諾德豪斯教授(William Nordhaus)被尊為氣候變化經濟學之父,是"氣侯變化與經濟分析"DICE模型(Dynamic Integrate Model of Climate & Energy)的創建者。諾德豪斯教授認為每噸碳價30美元(約台幣900)是較為合理的數字。個人在計算以火電取代核電成本也是不過以每噸碳價台幣500元為計算基礎。麥肯錫每噸300美元較諾式建議的數字高了10倍,較個人採用的數字高了近20倍。

==>即使是用德教授『建議』的價格來算。至2025年減少的金額有108.675億美元。此點陳也不該忽略才是。且爬梳相關諾德豪斯教授的論述,應該更能了解他的想法。請見“氣候賭場”需要謹慎“駕駛”一文。
以下是文章截取。

碳排放是一種消極的全球外部效應。我們不清楚這種外部效應的成本是多少,但我們非常確信一定大於零。外部效應不會自我解決。在沒有有效的個人財產權的情況下,它們需要政府行動,在氣候問題上也就是將近200個國家政府的行動。最簡單的解決方法就是,所有國家就碳排放價格達成協議。然後每一個國家都會徵稅:諾德豪斯教授建議價格應該是每噸碳25美元。徵得的稅收由本國保留。協商只能是圍繞價格。與此同時,高收入國家將專註於相關新技術的研發,並確保新興和發展中國家能夠以低成本獲得最佳的技術。他們為什麽應該這麽做呢?答案是:低碳的大氣環境符合全球公共利益。
現在來看,根本無法以樂觀的態度去期待這樣的事會發生。部分原因是,這必須簽署長期的全球性協議。這又進一步提出了代內和代際平等的難題。但相關努力可能失敗還因為,懷疑論者(成功)在知識界攪局,以及相關利益集團做出可以理解的抵抗。一些行業,包括電力行業和能源密集行業,將發出抱怨。但這些抱怨必須放在大局中來看。十年來,政治力量強大的美國煤炭業失去的就業崗位可能達到4萬個。但與2008年來美國就業市場的情況相比,這個數字很小。
除此之外,普通民眾擔憂,如果不能免費向大氣中排放碳,他們的境況就會更差,這點是可以理解的。同樣清楚的事實是,低碳能源供應依然比較昂貴,一些技術還沒有在有意義的規模上得到證實。此外,如果採取大的舉措就必須提高脫碳率。這不會是自發的,它需要推動。
提高碳排放價格,加上支持基礎研究,應該能夠產生這樣的推動力。幸運的是,證據表明目前家庭和公司還沒有做到優化能源使用,要麽是因為無知,要麽是因為惰性。因此,碳排放價格的提高和嚴格的監管,甚至可能帶來一些可口的免費午餐:碳排放降低而不損失經濟產出。 』

若以較為全球能源界接受的每公噸30美元為基準檢視麥肯錫2025年台灣減量成本曲線,其減碳潛力(圖右方成本為正部份)立即由0.68億噸降約0.08億公噸
麥肯錫數字是不宜毫無批判檢視就照單全收的。

==>陳的論述,以單單數字來看,而這數字背後,是不是合理也是值得思考。在這崩壞的時代,是不是該留些buffer?

下篇將討論麥肯錫減量成本曲線左方負成本部份,這部分問題更大,敬請期待。

延伸閱讀

2014年2月3日 星期一

回覆陳立誠有核不可?(1) - 麥肯錫報告

於網站上看到網友讀過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有一些心得及討論。很巧我也讀過。有這機會正反兩方的想法及意見探討,是讓讀者有思辯的機會。不會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

回覆陳立誠有核不可?(1) - 麥肯錫報告


最近拜讀了彭明輝教授的“有核不可”大作,該書表面上看來引經據典,但內容實在問題多多。該書第一章為總論,二、三章討論核災、核廢、保健物理相關議題,這一部分自有核工專家糾錯。第四章討論的是缺電、減碳、電價、效率相關議題,這一部分個人略有涉獵,僅提出一些淺見。

==>一開始我從7,8 ,9 ,12點開始看陳的論述。現在回頭從第一點開始看。才發現原來陳只針對第四章來討論。讓我大失所望。

先討論麥肯鍚報告,第四章有很大部分的論述是基於該報告,如Q21:核電是降低能源最佳方式?Q22:只靠節能而不用核電,能達成向國際承諾的減碳目標嗎?及Q26:不用核電,可以達成向國際承諾的減碳目標嗎?(Q22Q26題意重複),這三題論述都大量引用該報告。

麥肯錫報告能照單全收嗎??

==>能不能照單全收是一個好問題。這每人看法不同。試問去年馬英九見大前研一請教核能議題,大前研一本人就在麥肯錫23年,他也是核四最佳的代言人不是嗎?陳在本文也未指出是否有另一報告可參考。

麥肯錫在2011年著手該報告時,個人也多次被咨詢,第一次在本人辦公室進行2小時的訪談,第二次徵詢本人對其初稿(電力部分)意見,第三次在麥肯錫辦公室(位於101大樓)與該公司由歐來台之數位專家開會討論。老實說本人對麥肯錫報告一開始就不甚恭維,提出許多意見。個人十分擔心該報告會造成大眾誤解,沒想到彭教授就是為其所誤導人士之一。

==> 意見呢?

國科會當初委託麥肯錫進行研究,不是為了核能而是為了“節能減碳”。“節能減碳”是全球顯學,身為全球顧問業巨擘的麥肯錫在此全球重大議題上當然是共襄盛舉,不會缺席。麥肯錫所發表的的“全球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成了各國制定減碳政策的重要工具。國科會委託其進行的研究是希望將該曲線“台灣化”,希望以台灣數據輔以該工具協助台灣政府規劃減碳政策。

但與全球許多著名機構相同,“節能減碳”風頭實太盛,無人敢纓其鋒。大家都“儘量配合”,提出各種減碳手段來“救地球”。但因為求好心切,許多評估都失之“太過樂觀“。

==>陳此句『不是為了核能而是為了“節能減碳”。』,有失公允。若能夠節能減碳,相對核能的使用就可以降低。想想日本現在的『零核』狀態。這是最好的例子。說『太樂觀』是違反事實。個人主觀一面向核能倒。
說『無人敢纓其鋒』,這句更適合用在311後,全世界對核能的恐懼。

下圖是彭教授在書中一再引用的“麥肯錫2025年台灣減量成本曲線”。





該圖需要解釋一下,該圖表示了30餘種減碳方式,橫座標表示每種減碳方式可減碳的數量,寬度越大表示減碳能力越大。縱座標表示每種減碳方式的單位成本,在橫座標以下的減碳成本為負,表示採用該種手段減碳不但不花錢,長遠看來甚至還省錢,負值越大表示越省錢。請注意核能延役及核四商轉都屬於成本為負但減碳數量巨大的減碳方式。在橫座標以上的減碳方式成本為正,比方太陽能發電,離岸風力都是成本很高的減碳方式,火力電廠的碳捕捉與封存(CCS)也是高成本的減碳方式。在該圖越往右的減碳手段,單位減碳成本越高。

==> 所以陳的立場是關於『錢』『成本』。那與7, 8, 9點討論的是一樣。 其回覆討論可直接參考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7), (8),(9)點

且新的減碳科技初期投資成本相對來講一定是比較高的。與已經存在多年的核電廠相比,也有失公允。若以左半邊減碳潛力及成本與核四相比,看來是大有可為的。並不是陳所指『太樂觀』。

麥肯錫的溫室氣體減量成本曲線是不錯的減碳表現方式,但在運用時要分外小心,否則就會落入本人所提“太過樂觀”的陷阱。

==> 所謂太樂觀。上面就以回覆了。

下兩篇將討論該圖可能產生的誤導及彭教授引用該報告的諸多問題。

延伸閱讀


2014年2月2日 星期日

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7), (8),(9)點

正反思辯內容如下連結:


正反思辯-有核不可(7)-核電成本勘誤


此處是想總結一下。避免廢文,抓不到重點。

7, 8, 9點的爭議點總結只有兩點如下。說穿了就是搞不定『錢』。

想一想,這又是誰的錢?



                                          圖片來源
1.核能對電價的影響

陳:有影響。甚至舉例其它的煤,氣,核的比例,來說明核能存在的必要。
對於節能從未提過。

彭:無影響。但不是說不會漲。是基於台電的提供的數據,認為其比例及單位成本不會影響。也提供了些節能的概念,進而降低成本。


前電台董座黃重球就說了不管核四有沒有運轉都會漲。


2.核能的成本運算。

陳:核能是成本最低的。且後續處理費用早已考慮。以核一二三的成本來推算核四成本。

彭:以台電提供的資料,不相信其計算成本是正確。且並無核四如何計算成本明細。

來看一下一則新聞。


核電廠建超高防海嘯牆 加預算64億


台電都說核四每度2元,裡面包含了後續『未來追加之費用』。 殊不知還要追加多少費用才行。卻一直說核能是最便宜的。

會不會那天又要再追加了?

都說一定會漲了,該想想省下自己的荷包了吧。




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9) – 廢核四對電價影響微乎其微?

於網站上看到網友讀過彭明輝教授『有核不可』一書有一些心得及討論。
很巧我也讀過。有這機會正反兩方的想法及意見探討,是讓讀者有思辯的機會。不會為反對而反對,為贊成而贊成。
回覆陳立誠 有核不可?(9) – 廢核四對電價影響微乎其微?



有核不可一書中Q25:沒有核電,電價會上漲?錯誤極多,可以分好幾篇來討論。

==>要先搞清楚,問題點不然分再多篇都一樣。

反核人士常常說核四裝置容量佔總裝置容量有限,所以廢核四對電價影響有限個人看到這類說法常一笑置之,認為這只是暴露一般反核人士知識淺薄而已,為有識者所不取。


但彭書中也竟有同樣說辭"若再考慮核四發電容量僅佔總發電容量的7.3%,無論有沒有核四,對電價影響其實微乎其微"(P.161)讀到這段文字,個人深感這類迷思不可等閒視之,以清華教授都有這種誤解,無怪乎一般反核人士搞不清楚了。

==> 此處與之前的第七,第八點大都針對Q25所回答的有質疑相同。第九點針對P.161的這句話『若再考慮核四發電容量僅佔總發電容量的7.3%,無論有沒有核四,對電價影響其實微乎其微』不以為然。

往前看一句話,『台灣也面臨高階段核廢料超量儲存的問題,加上此一因素,核電成本不一定比先進燃煤電廠更便宜』。

也就是說彭的立場就對台電提供的資料有質疑。在第八點本人也有指出。

然,彭指出『若再考慮核四發電容量僅佔總發電容量的7.3%,無論有沒有核四,對電價影響其實微乎其微』是在前一段文字與佔總發電容量下本能反應出『核四』有無對其電價影響。

若再加上P160『依核四實際發生的建廠成本及未來追加之費用來說,核四發電成本約2元/度,如果以2015年完工運轉之燃煤電廠發電成本約2.5元/度』此段話是來自台電『台電回應陳謨星教授「台電所言核能成本僅是燃料成本」之說明』。 來看彭會說對電價微乎其微,也無可厚非。

陳在陳述質疑時,應該對其『成本』計畫增加說明來反駁彭才是。而不是一昧地拿別人質疑的數字來重覆說明。


吾人可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某甲有10顆小石頭,每顆1元,共値10依彭教授邏輯,如果將其中一顆小石頭替換,因被替換的小石頭只佔全部價值十分之一,所以即使將其替換影響"微乎其微"。但若某甲將原來的小石頭替換為一個重量類似但價值百萬的鑽石,某甲10"石頭"的總價值立即上升為百萬元,影響顯然不是"微乎其微"。所以重點不在於被取代的物品原先價值的多少,重點在於以何種價值的物品代之。

吾人可以一個實際的例子說明不同發電方式相互取代對發電成本造成的重大影響。

圖一為2012年佔台灣發電度數九成的三種最重要發電方式(核、煤、氣)每度電的發電成本。



圖二為2012年這三種發電方式的發電度數及成本。


台灣目前電力的最大問題就是基載機組()不足,燃氣機組太多2012年核電、燃煤基載電力總發電度數1320億度只佔總發電度數2117億度的62%。依理想,基載電力發電處數應佔80%。假設今日基載度數佔總發電度數的80%對成本影響如何?下圖情境1為目前發電結構的發電成本,情境2為基載佔80%(核電佔40%)的發電成本,情境3為基載佔80%(核電發電度不變)的發電成本。


由圖三可知情境2及情境32012年實際發電成本(情境1)可分別省1100億元及近700億元。

何謂"無論有沒有核四,對電價影響微乎其微?"請彭教授不要再誤導無辜讀者了。

==>其問題本質還是一樣。如何計算『成本』?本人在第七點就回覆了。至於漲不漲的問題,前電台董座黃重球就說了不管核四有沒有運轉都會漲。